一、黨委教師工作部師德師風監(jiān)督、舉報聯(lián)系方式
電話:0515-85508799
郵箱:ycjsrsc@126.com
地址:鹽城市鹽都區(qū)海洋路29號鹽城技師學院(海洋路校區(qū))匠心樓1702室
二、受理范圍:
教師違反師德的行為。主要包括:
▲損害國家利益,損害師生和學校合法權益的行為;
▲?在教育教學等職業(yè)活動中有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
▲在科研工作中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篡改侵吞他人學術成果、違規(guī)使用科研經費以及濫用學術資源和學術影響;
▲未經學校審批同意的影響正常教育教學工作兼職兼薪行為;
▲?在招生、考試、學生推優(yōu)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索要或收受學生及家長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等財物;
▲?對學生實施性騷擾或與學生發(fā)生不正當關系;
▲?其他違反教職工職業(yè)道德的行為。
?三、處理舉報的工作流程??
▲?受理登記; ?
▲明確負責處理的機構、部門; ?
▲核查舉報內容,給予相應的處理意見; ?
▲向實名舉報人反饋處理結果。 ?
?四、處理舉報的工作原則
▲依法依規(guī),以事實為依據,客觀公正地做出判斷與處理; ?
▲為舉報人和證人嚴格保守秘密,維護舉報人和證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
五、注意事項
▲對有明確的被投訴舉報對象且有涉嫌違反師德師風的具體事實、證據或者明確線索的投訴舉報,予以受理。 ?
▲對投訴舉報事項已處理,舉報人在無新證據或者新線索的情況下就同一事實或者理由重復投訴舉報的,不予受理。 ?
▲舉報人應當據實提供被舉報人的姓名、工作單位、違反師德的事實及具體情節(jié)、相應的證據及線索,包括事實發(fā)生的時間、地點,所涉及的相關單位和知情人,以及知情人的身份、單位和聯(lián)系電話等。
▲提倡實名舉報;涉及個人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由本人提出或書面委托他人提出舉報,以便聯(lián)系、查證。 ?
▲舉報人應承諾反映的情況客觀真實并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無夸大、歪曲、誣告、捏造等。如有借舉報故意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舉報為名制造事端,干擾學校正常工作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嚴肅處理。